保安裝備管理制度-青島安保公司-青島保安公司
2018-10-12 11:00:10
第十節項目保安裝備管理制度
一、建立裝備臺賬制度
1、各單位自上項目之日起必須建立自己的裝備臺賬,單位更換主管負責人時,必須填寫物品《移交清冊》,《移交清冊》上須由上一級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有效,此項工作作為裝備管理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否則將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2、后勤裝備保障部門對各分、子公司的各項目必須統一建立裝備臺賬,做好備案工作,做到登記清楚,賬物相符。
二、基層單位裝備物資管理點驗制度
1、項目單位負責人應每周對本單位裝備物品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檢查點驗,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如當天沒有發現出現的問題,一切損失后果由主管負責人負責,由項目經理負責處理,如處理不當,將由分公司負責追究項目經理責任,依次逐級倒查追究責任。
2、項目經理對所轄各項目裝備物資使用管理情況應在每月末進行一次檢查點驗,并將檢查清點情況填寫在物品點驗清單上,并將物品點驗清單上報分公司總經理備案。
3、分公司執行總經理對所轄項目裝備物資使用管理情況應在每季度末進行一次檢查點驗,填寫物品點驗清單,對出現的保管不當、非正常損壞、無故丟失等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并作出整改方案;如不及時上報處理、隱瞞不報、積壓問題的,由管理中心負責對各級主管負責人或當事人做出處理,并將處理方案上報總經理審查、備案。
4、管理中心配合后勤保障部對裝備物質的管理每季度抽查一次,每半年普查一次。
5、撤消項目時,由分公司主要負責人或指定專人如實清點現場裝備物品,按裝備臺賬核對數量,并認真填寫《圣安衛嘉撤消項目備案表》,如發現裝備物品賬物不符、丟失損壞等現象,應由管理中心和后勤裝備部門共同監督做好處理工作。
6、每年4月、8月份換季時節,各區域單位應提前清點統計所需要干洗、更換裝備物品,并以書面及表格的形式上報管理中心審核后交后勤保障部門備案、購買、發放、干洗、更換等處理。
三、裝備物品報廢制度
1、各單位裝備物品使用如超過規定使用年限或無使用價值時,應由該項目(或部門)負責人及時填寫《物品報廢申批表》,經上一級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上交后勤裝備管理部門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總經理。
2、如庫房出現需報廢物品,由庫管員填寫《物品報廢申批表》上報后勤裝備部門負責人審核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行政部、總經理。《審批表》交行政部 備案。
四、裝備物品使用管理、處理規定
1、各部門、各單位均應按公司裝備物品使用管理規定執行,凡領取的裝備物品必須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登記在裝備清單上,如中途裝備物品損壞,應由使用單位寫出書面情況說明上報上一級部門和裝備管理部門,并追究該單位負責人的管理責任,可與績效掛鉤。
2、在一般情況下按“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執行,服裝類如中途無故損壞(不正當使用、損壞、丟失的),應由當事人及時自費到公司財務部交費開票,按購買價購買,到庫房領取(也可讓他人代辦),以確保崗上著裝整齊,否則將追究該項目主管負責人責任。如非正當丟失損壞大件裝備的,原則上照價賠付,并且項目應做出相應處罰,具體視情況而定。
3、裝備物品如超過使用年限損壞或其它正當合理原因損壞的,公司可給以舊換新、合理更換填補,但應有相關審批手續。
五、項目保安裝備儲存管理制度
1、物質裝備必須分類、分架放置,品名、規格、數量標注清楚,碼放整齊,放置庫內。
2、裝備物品必須詳細登記,逐類建賬,并做到每周對賬,每月盤庫,保證賬物相符,嚴格物品出入庫制度,進出物品必須憑出、入庫單,仔細清點、登記,并建立出入庫登記賬目。
3、庫內安全設施齊備,做到“一墊、五不靠”(下墊地架,上不靠屋頂,四不靠墻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不準吸煙,不準帶火具進庫,消防設備完好有效,達到防漏雨、防水、防蟲、防鼠,防腐爛變質的要求。
4、嚴格庫房管理制度,領取物品人員不得進入庫內,一律在門外等候。裝備管理員、保管員離崗時,主管領導要組織交接,清查物品,檢查設施,嚴格履行交接手續,換人必須換鎖,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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